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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共享汽车怎么开 共享电动汽车怎么开教程

(原标题:新能源共享汽车怎么开 共享电动汽车怎么开教程)

小伙伴们

你们发现了吗?

海宁街头

出现了共享电动自行车

大潮君从海宁市交投集团了解到

共享电动自行车

将于5月20日试运营

目前共有16个站点

分布在哪里?

收费如何?

一起往下看

在哪里可以租到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海宁市交投集团消息,他们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方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市区和城铁站点周边进行试点,首批以杭海城铁皮革城站、海昌路站、浙大国际校区站、长安站、长安东站向外延伸规划建设站点16个2022年先行投放电动自行车320辆(5月20日试运营先行投放160辆,后续根据使用情况再做调整)。

2022年海宁共享电动自行车

站点位置信息

序号

区域

站点

名称

站点

位置

1

市区

上城天地蝶园

上城天地蝶园小区东南侧人行道

2

西山一品北

西山一品北停车场外人行道

3

水月亭小区

水月亭小区北区大门外东侧人行道

4

财政局

财政局西门南侧人行道

5

新海佳苑

新海佳苑农丰路消防通道外人行道

6

钱江路文宗路口

钱江路文宗路口西北角

7

江南世家

华联大多市(海昌南路主出入口)外人行道

8

城铁浙大国际校区站

城铁浙大站D口外人行道

9

城铁海昌路站

城铁海昌站C口外人行道

10

城铁皮革城站

城铁皮革城站D口外天桥下

11

长安镇

海宁汽车西站

海宁汽车西站北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处

12

长安党群服务中心

长安党群服务中心东侧人行道

13

城铁长安东站

城铁长安东站A口天桥下

14

城铁长安站

城铁东方学院站A口天桥下

15

长安镇政府

长安镇政府东侧褚石路口

16

长安政务服务中心

长安服务中心非机动车停车位处

【市区站点图】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长安镇站点图】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这些问题你一定关心

那么

共享电动自行车怎么收费?

运营时间如何?

哪些人可以租借?

Q1:

哪些人可以租借共享电动自行车?

租借对象年龄为16周岁及以上的身体健康人士(如租借方未满16周岁或有影响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晕眩、视力障碍、听觉障碍、骨折、残疾等各种疾病或处于包括但不限于饮酒后的,不得注册、使用本服务),并具备相应的骑行能力。若租借方不具备前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前述与使用车辆相匹配的骑行能力,则租借方本人及其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后果。

Q2:

共享电动自行车怎么收费?

基础定价:20分钟内2元,超过20分钟,每10分钟加收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

注:2分钟后开始计费(市民在借车后如发现车辆有故障,可立即还车重新租借其它车辆)

Q3:

共享电动自行车损坏、遗失怎么办?

若发现电动自行车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请及时归还并联系客服。

若电动自行车遗失,请及时联系客服报失,如确认遗失,须照价赔偿;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电动自行车各部件变形或损坏的,请及时联系客服,按实照价赔偿。

Q4: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若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报交警部门处理,并及时联系客服。

Q5:

运营区域

共享电动自行车只限于在运营区域内“定点定线”骑行,超出运营区域后系统将采取断电措施,无法骑行;还车需在指定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站点,无法与公共自行车站点通还。

海宁市区:东至G524(原08省道),南至平阳路,西至海涛路,北至由拳路范围以内,共有10个共享电动自行车站点。

长安镇:东至桑亭路,南至金褚路,西至海宁国际花卉城,北至沪杭高速长安互通范围以内,共有6个共享电动自行车站点。

Q6:

温馨提示

1.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时间:6:00—23:00,23:00—次日6:00只可还车不能租用。

2.每个账户一次只能租借一辆电动自行车,车辆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租或借于他人使用,禁止骑车载人或违规载物。

3.骑车过程中请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反,后果自行承担。

4.海宁市共享电动自行车客服:0573-89233999,移动市府网:733999

5.5月20日开始海宁共享电动自行车为试运营,试运营期间只能使用安卓版“潮城骑行”APP租借共享电动自行车,苹果IOS版“潮城骑行”暂不支持使用,后续完善后上线

海宁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租借服务公约

为规范海宁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租借服务行为,切实维护租借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宁市公共交通系统有序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服务公约,有租借服务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服务公约》由海宁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出,租借方在租车前应认证阅读,一旦租车行为成立,本《服务公约》同时生效。

二、租借服务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公司设置标志和形象统一、停车和租借设施完备的电动自行车站点,为租借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性能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租借方必须符合本公司所规定的租借条件。

四、租车时应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好,熟悉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和安全装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客服联系。

五、租借方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

六、租借方应爱护车辆,文明骑行,发生故障及时归还至电动自行车站点并致电客服。如遇电动自行车损坏、丢失,应及时报损、报失,并按相关标准赔偿。

七、租借方所租借的电动自行车不用时应及时归还。还车时应确保车辆安全上锁,若出现无法上锁或其它可能导致车辆失控的情况,应当立即联系客服。

八、租借方不得利用电动自行车从事违法活动,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租借方承担。

九、由于租借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约最终解释权归海宁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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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醒大家一些用车细节

1、扫码租借后,头盔解锁,在骑行时市民必须正确佩戴头盔

2、为保障正常骑行,当车头电子屏上显示电量小于30%时,是无法租借的

3、骑行完毕后,只有将头盔插销准确插入锁孔内,才能正常还车

4、请大家规范停车在指定区域,养成文明停车好习惯。

骑个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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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潮君多唠叨几句

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

一车仅限乘一人

要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骑行

文明停放哟

来源:大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