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汽车资讯 > 交通运输部: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

交通运输部: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

易车讯 8月8日,我们从有关途径获知,为适应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趋向,鼓励和标准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运用,确保运输安全性,有关部门在系统梳理总结自动驾驶汽车试点示范运营状况的前提下,机构起草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性办事指南(实施)》(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为全文:

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性办事指南(实施)

(征求意见)

一、目地根据

为适应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趋势,鼓励和标准自动驾驶汽车(又称智能化(网联平台)车辆)在运输服务领域运用,确保运输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共和国道路运输规章》等法律、行政规章,及其道路运输、城市货物运输管理方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手册。

二、应用领域

应用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包含高速路)、城市道路等用以社会发展机动车辆行驶的各种道路上,从业城市公共汽(电)车货物运输、汽车出租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适用于本规范。
本指引所指自动驾驶汽车指的是在其设计方案运作环境下具有实行所有动态性安全驾驶每日任务水平的车,包含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相对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彻底自动驾驶汽车。

三、基本准则

应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城市公共汽(电)车货物运输、汽车出租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运营(及其通称运输运营)的,理应坚持不懈依法依规、诚信友善、安全至上、贴心服务原则。自动驾驶汽车运输管理方法理应坚持不懈安全第一、守正创新、包容审慎、妥当有序的标准。

四、发展趋势导向性

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激励在密闭式快速公交系统等场景应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城市公共汽(电)车货物运输生产经营,在交通条件简易、标准相对性可控的情景应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汽车出租货物运输生产经营,在点到点干线公路运输、具备相对性封闭式道路等场景应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生产经营。谨慎应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禁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生产经营。

五、运输经营者规定

应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城市公共汽(电)车货物运输、汽车出租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下称运输经营者)理应依法处理企业登记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应备案相对应业务类别。从业汽车出租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相对应业务类别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证书。从业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的理应符合我国及地区城市市人民政府相关运营资质规定。

六、车子规定

(一)前提条件

从业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理应符合我国和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依法处理机动性车辆注册登记,获得车辆牌照、车辆行驶证。从业汽车出租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从业城市公共汽(电)车货物运输的自动驾驶汽车还应当符合我国及地区城市市人民政府相关运营资质规定。

(二)汽车保险

从业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理应购买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及保险费用不得少于5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从业道路旅客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货物运输的自动驾驶汽车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保险承运人责任险。

七、人员要求

从业运输经营的有条件无人驾驶和相对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理应配置驾驶人员,从业运输经营的彻底自动驾驶汽车理应配置远程控制驾驶人员或专职安全员。驾驶人员、专职安全员理应经运输经营者组织培训考核合格,把握自动驾驶汽车使用说明书,熟识自动驾驶汽车运作路线风险性状况,具有紧急状况下应急能力。驾驶人员还应当合乎交通出行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八、安全防范措施

(一)生产安全管理
运输经营者理应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创建经营安全制度,最少包含全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车子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性安全隐患排查规章制度、动态监控管理方案、从业者安全制度、关键岗位安全性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安全和应急能力教育培训计划等。

(二)运输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经营者理应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性保障机制,在试运行、宣布经营前理应制订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方案,确立自动驾驶汽车设计运作标准、运营安全风险清单、分级管控对策、突发状况应对策略,组织对运输安全保障方案开展专业能力论述和风险评价。运输安全保障方案及风险分析报告理应报所在地交通出行运输主管机构办理备案。
运输经营者在制定运输安全保障方案时,理应确立自动驾驶汽车运作路线避开院校、医院门诊、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在雨雪天气冷冻等极端天气时,理应按照规定停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业运输生产经营。

(三)车辆动态监控

运输经营者理应按照《道路运输车子动态性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提升自动驾驶汽车动态监控,对车辆运作地区、运作路线、运行情况开展监控管理,立即提示改正与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状态信息化管理

从业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当具备车子工作状态纪录、储存和传递作用,向运输经营者和所在地交通出行运输主管机构立即传送有关信息。在车辆出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无效时,自动记录和储存案发前最少90秒至事发后至少30秒工作状态信息内容。工作状态信息内容最少包含:车子基本资料、操纵方式变化情况、接收的远程控制控制代码状况、工作状态、人机交互技术及车里外影象情况等。

(五)应急管理

运输经营者理应创建自动驾驶汽车经营突发事件应急应急预案,确立紧急事件种类、应急响应程序、职责权限和保障体系等,并定时机构开展应急演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营过程中产生车辆故障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运输经营者依照应急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搞好现场处置或事故应急处置,及时向案发地交通出行运输、公安机关、突发事件应对等部门汇报安全事故状况。

九、监管

(一)日常监督
交通出行运输主管机构理应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自动驾驶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管,定期开展当场监督管理,催促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从业运输生产经营,确保运输安全性。

(二)问题整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地交通出行运输主管机构理应会同有关部门,灵活运用提醒谈话、通告、信用监管等手段,催促运输经营者给予整顿,整顿进行后方可继续开展运输生产经营。

1.没按规定为自动驾驶汽车配置驾驶员的;

2.没按规定对自动驾驶汽车开展动态监控的;

3.没按规定纪录、储存和传送自动驾驶汽车工作状态信息内容,及其提供虚假车子运行情况数据的;

4.产生生产制造安全责任事故的;

5.存有别的危害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安全风险的。

(三)反馈机制

产生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调查论述自动驾驶汽车存有技术性问题的,运输经营者应当及时向相对应汽车生产公司以及主管机构意见反馈有关问题,相互配合搞好有关车辆召回整改工作,立即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自动驾驶汽车安全系数。

易车App“6月销量榜汇总”正式上市,能够轻松查询各个别,各价格区间车型销量排名等众多排名榜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