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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线行驶发生事故会担什么责 车辆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原标题:越线行驶发生事故会担什么责 车辆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12月16日上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萍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2019年10月1日,被告人李某萍在行驶过程中回头与后座乘客说话,车辆越线撞上对向正常行驶摩托车,酿成摩托车乘客3死1伤的交通事故。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10月1日11时许,被告人李某萍驾驶车牌号为桂BJR***的小型轿车搭载韦某姣、李某明沿柳州市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黄滩屯路段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韦某乾驾驶并搭载韦某佳、王某萍、韦某雅由北往南行驶的车牌号为桂B75***的两轮摩托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韦某佳当场死亡,王某萍,韦某乾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韦某雅,韦某姣,李某明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李某萍呼叫路人拨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人李某萍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通行、未按右侧通行、超速行驶,在此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李某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萍当庭表示认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作者:吴漩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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